A、B、C、D各車型和清障、施救、拖運、停放等項目均有具體標準
漢網消息(記者胡江南通訊員馬婷)昨日,省物價局、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聯合下發通知,從即日起全省實施新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規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單位的收費行為,過去有關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費的文件和規定一律停止。
該通知規定,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費,是指經公安機關高速公路管理單位批準的單位在高速公路對事故、故障車輛進行排障、拖運(牽引)、吊裝運輸以及對貨物進行收集、裝卸(搬運)、轉運等施救工作時,向被施救方所收取的費用。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分別為:
清障、施救作業費,每小時280元。計費時間從清障、施救人員和車輛到達事故(故障)現場時起至撤除現場時為止,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夜間作業(18時至次日6時,下同)可上浮20%%;不分事故等級。
拖運(牽引)費,應尊重被拖運(牽引)方的意見,按照方便修理的原則拖離高速公路。
里程計算:空駛,拖運車輛從出發地點到達事故(故障)現場行駛的里程加拖運(牽引)工作結束地點返回到出發地點行駛的里程;拖運,從事故(故障)現場到拖運(牽引)結束地點行駛的里程。此外,臥鋪客車每一鋪位折合1.5個座位。
拖運(牽引)費分按車型分A類(19座以下含19座客車,2.5噸含2.5噸以下貨車)、B類(40座含40座客車,2.5噸—7噸含7噸貨車)、C類(40座以上客車,7噸—15噸含15噸貨車)、D類(15噸以上貨車和集裝箱),每次基價分別為80元、100元、120元、150元,空駛公里分別為3公里、5公里、7公里、10公里,拖運(牽引)公里分別為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
事故、故障車輛停放費,每天A、B類15元,C、D類25元。
吊車作業費,每次A類2000元,B類2500元,C類3000元,D類視具體情況面議;
貨物轉運費、貨物搬運、裝卸費,每次由貨主(司機)與轉運方視需轉運、裝卸貨物的具體情況面議。
拖運(牽引)車輛通行費,每次按拖運(牽引)車輛實際交納的車輛通行費據實收取,拖運(牽引)車輛不交納車輛通行費的,不得向被施救方收取此項費用。
該通知還規定,收費項目有具體收費標準的必須按規定標準執行;無具體收費標準的由施救方和被施救方視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面議。當雙方發生爭議時,當地物價部門和公安機關高速公路管理單位應本著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及時予以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