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人才缺口仍大
2007-6-15 9:4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物流人才缺口仍大
“快樂冷飲”發來電子郵件說:我雖然大學畢業,但由于學校和專業都不理想,一直未找到工作。我對物流業比較感興趣,想知道物流行業的前景如何,在金華什么地方可以報物流業培訓班或執業資格證?
答:據了解,目前物流行業中高級職位普遍非常緊缺,不少企業在招聘物流配送總監、市場拓展總監
、倉儲經理、采購經理、國際貨代銷售主管等職位時都遇到困難,招聘條件雖然十分誘人,但真正合適的人才很少。據相關部門預測,到2010年我國高級物流人才每年需求3萬~4萬。中國的物流人才缺口為600萬左右,其中高級物流人才缺口約為40萬左右。
目前盡管我國很多學校開設了物流專業,但其師資、教材、實驗條件都不成熟。有些高校并不具備相應的實驗條件,其物流專業的畢業生缺乏實際動手能力,很多學生畢業后,連物流企業如何運作都搞不清楚,這樣的畢業生動手能力不強,上崗適應期也很長。所以,有必要參加正規的培訓機構參加相關培訓,拿到執業資格證,才能更好地開展工作。
據了解,市總工會職校有物流專業的培訓班,如果你想報考國家物流專業的執業資格證書,可以參加培訓。
辭職時培訓費怎么算
市區一高姓讀者來電說:我于去年進入一家公司工作,當時公司給了一些優惠條件,創造了一些機會開展業務,一年時間我的工作已經進入正軌,因個人的發展,現在我有意離開這里。我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公司要求我首先移交業務,這沒問題。其次,要求我賠償公司去年對我培訓、參加交易會等等的費用。請問合理的賠償金額是多少,法律有沒有規定?另外我去年也為公司創造了一定的利潤,足以彌補這些培養我的費用。
答:勞動部門有關人士認為,為公司創造利潤和培養費用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抵消。你勞動合同期滿前的辭職是違約行為,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用人單位招收、錄用你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你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有約定的,則按照約定處理;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試用期約定有效
“qsy”發來電子郵件說:我今年1月應聘到一家企業上班,這家企業給我發了一張聘書,上面說明我有6個月的試用期,但一直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也沒有寫明我的工資是多少,只是口頭上說等試用期滿會給我加工資的。這幾天我去問單位什么時候和我簽訂勞動合同,他們說聘書就當做合同了,如果這樣,試用期內我的工資該怎么算呢?
答:有關人士答復,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僅在聘書、錄用通知或其他書面文件中約定了試用期的,視作為對勞動合同的約定,試用期的期限視作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樣的,僅約定了試用期內薪資,則該薪資被視為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還約定了轉正后薪資,則轉正后薪資被視為勞動報酬,試用期薪資約定無效。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支付相當于轉正薪資的工資。但如果用人單位只是口頭答應在員工轉正后將提高薪水,卻沒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體約定,也沒有具體的數字,試用期薪水就被視為勞動報酬。
未簽合同被裁有補償嗎
義烏一王姓讀者來電說:我們有20多個人在義烏一個小型企業上班,工作一年多了也沒有給我們簽訂過合同,現在企業說要裁員。請問這種情況下被裁員的人員企業應不應該給予補償?
答:你們與公司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