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即日起取消三次罰款
2007-7-16 17:3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如果因為是第一次從事道路運輸,而忘記攜帶運輸證件或者沒有懸掛標志牌,或者是沒有填寫運單,經過檢查都要給予高額的罰款,從即日起,這些疏忽和差錯都將給予一次免責。
記者從南昌市公路運輸管理處了解到,從即日起,該處將取消三次罰款。未攜帶道路運輸證從事營業性普通貨物運輸的,事后提供有效道路運輸證件的,經教育不予處罰;道路客運班車未按規定懸掛運輸標志牌,經教育及時改正的,
不予處罰;道路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未按規定填寫運單,經教育能及時改正的不予處罰;而在以往,這三項的處罰金分別是50、200元和500元。
另悉,車輛數在200輛以上的道路運輸經營業戶(含200輛)集中辦理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實行“綠色通道”服務,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旅客運輸的,自受理書面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書面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