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山東省農村公路條例》正式實施
2008-12-4 9:0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山東省農村公路條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山東省農村公路發展步入法治化軌道。
《條例》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道、村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省、市兩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農村公路的相關工作。
《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投資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在建設方面,要求省、設區市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建設實行定額補助。在養護方面,全省每年統籌安排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養路費資金比例不低于當年養路費總收入的20%。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定了各級財政養護資金籌資標準,并根據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需求和財政狀況,逐步增加投入。《條例》規定,鄉(鎮)人民政府也要安排必要的財政資金,用于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