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物流系統
2008-5-21 1:2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工業企業物流包括哪些環節?由哪些法律調整
答:工業企業物流流包括五個大的物流環節:企業生產物流、企業供應物流、企業銷售物流、企業回收物流及企業廢棄物物流。大部分情況下企業生產物流只發生企業內部的管理關系。其余幾個物流環節除非企業全部利用自有物流資產完成,否則在物流服務外協時發生外部法律關系。工業企業與外部企業發生物流法律關系時,在建立物流系統方面主要受企業法(包括"三資"企業法律、公司法等)調整。發生物流服務交易時主要由《民法通則》、《合同法》、運輸領域法律、港口經營領域法律等調整。
2、什么是物流主合同?訂立物流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物流主合同是指物流服務需求方與第三方物流經營人訂立的,約定由物流經營人為物流服務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為,物流服務需求方支付相應報酬的合同。訂立物流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物流合同的內容比較復雜,包括物流系統設計、具體物流運作標準、費用計算辦法、對物流服務的特殊要求等。其次,不同物流合同對合同事項約定的差異比較大,并不是上述物流合同約定事項在每個物流合同中都是齊全的。最后,物流過程是一個長期的、合作的過程,合同必須對此加以體現,對物流環節出現紕漏時或由于一方的過錯導致物流中斷時,物流合同需要約定解決辦法、費用及責任的承擔。
3、批發零售企業有哪些類型?涉及到哪幾個方面的法律規定
答:批發零售企業可分為批發企業與零售企業。其中批發企業分為大型網絡批發企業與獨立批發企業。零售企業分為一般零售企業、連鎖型零售企業與直銷企業。根據國家內貿局《零售業態分類規范意見(試行)》零售業分為百貨店、超級市場、大型綜合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倉儲式商場等。在我國,傳銷零售方式是被禁止的。對于批發零售企業來說,涉及到物流系統建立的法律有有關分銷權的規定、部分產品專營權的法律規定、知識產權中有關商標權的規定及一般的合同法律規定。
4、什么是連鎖店?哪幾種批發零售企業可以實現連鎖形式?
答:連鎖店指經營同類商品、使用同一商號的若干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之下,采取統一采購或授予特許權等方式,實現規模效益的經營組織形式。連鎖店應由10個以上門店組成,由總部、門店和配送中心組成。連鎖店包括直營連鎖、自愿連鎖和特許連鎖三種形式。連鎖經營的形式可以超級市場、便利店、專業店、綜合商場等多種業態中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