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交通“總管家”直面網友
2008-6-20 12:1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天下午兩點,富陽交警大隊大隊長趙云興做客本報“e動直播”欄目。作為富陽交通安全的“總管家”,他和300多名網友們就監控設置、停車、酒測等交通安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交流。趙云興表示,交通安全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希望廣大市民和網友經常給交警出謀劃策。而網友們也認為,類似之前公布城區監控分布點地圖的行為,使交警執法更透明了,只有在公開透明的輿論環境下,富陽的交通才能更安全、更暢通。
電子監控是安全行車的潤滑劑
主持人:交警部門本周公布了富陽電子警察的分布地圖,揭開了電子警察的神秘面紗,能否談談這一舉動主要是出于哪種考慮?
趙云興:我要強調一下,道路監控一般分固定和流動兩種形式。電子警察監控是交通安全管理的輔助手段,也是為了緩解警力不足的現狀。我們公布監控分布點,主要是為了提醒廣大司機在通過某一個路口的時候,注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我們公布這個結果,也是透明化的一種嘗試,希望以此促使廣大駕駛員提高駕車時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梢哉f,電子警察監控是司機安全行車的潤滑劑。
主持人:盡管城區已有33組監控,但仍有不少網友認為應該把城區所有的紅綠燈都與電子警察監控配套起來,交警部門是不是有這樣的計劃?
趙云興:富陽從1996年安裝交通信號燈至今天,城區道路上已經安裝了45組信號燈,其中33組已配套了電子監控。我們計劃在較短的時間內,將城區有信號燈控制的地方都安裝電子監控。隨著條件逐漸成熟,富陽的電子警察監控網絡會慢慢地擴大。
主持人:一些網友覺得,江濱東大道的某些地段之所以經常有貨車闖紅綠燈,就是因為沒有電子監控。
趙云興: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不少道路的部分路段裝了紅綠燈,卻沒有監控,大量貨車、小客車、摩托車闖紅綠燈現象非常突出。我們為這個事情也頭疼,因為沒有監控,很難查清到底是誰闖紅燈,甚至發生死亡事故都很難找到肇事者,這個問題在東大道特別突出。對此,我們將盡可能向市政府爭取,在一兩年內,在這些地方把監控裝起來。目前,江南區塊的大橋南路、中春線、春永線三條主干道的交通設施增補方案已經完成,將在年內完成部分信號燈和電子監控的安裝并投入使用。
測速是為了培養司機行車習慣
主持人:有網友說,公布監控地圖是交警執法透明化的表現,希望交警在測速方面也能透明化一些,如西大道交通狀況這么好,為什么限速40碼,他覺得太慢了。
趙云興:道路設計中對機動車通行速度是有標準的,我們設置限速措施主要從四個方面來考慮:一是江濱西大道屬于城區道路,限速40公里符合城區道路通行速度的標準;二是西大道處于商住、休閑比較集中的區域,交通繁忙,特別是秦望路和江濱西大道交叉點以東的地區交通密度特別大,居民也比較多,過高的速度不利于安全;三是西大道緊鄰東吳公園,沿江的風景也不錯,早晚及節假日是廣大市民鍛煉、游玩集中的時段,高速行駛的機動車將對行人和非機動車構成嚴重的威脅;四是西大道延伸段現已建成交付使用了,原設計限時50公里,考慮到西大道有兩個不同的限速,容易引起誤解,再加上鹿山大橋已開始施工建造,有大量的工程車進出,大車開太快容易造成剎車失靈。所以我們反復考慮后確定了40公里的限速標準。
主持人:網友建議,限速、測速是社會公共事件,希望交警部門在制定這些政策的時候,能夠廣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是否可以舉行聽證會?
趙云興:首先我非常感謝廣大市民和網友對我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大力支持,歡迎大家多多獻計獻策。我們在制定管理措施當中,也將充分考慮廣大市民提出的各種意見和建議。我們管理的目標就是有序、安全,至于限速和測速是否一定要舉行聽證會,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我們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在增設或者調換限速等禁令性交通標志、標線時,會及時向社會進行公示。其實,測速主要起到告誡的作用,我們測速的地方都有限速標志的,而限速也是一個提示。在沒有監控的路段,同樣要按照限速之內的速度開。測速是為培養司機良好的駕駛習慣。
市區停車有序很重要
主持人:有網友詢問,現在富陽城區的停車位是不是已經飽和了?現在到底還有多少停車位?
趙云興:由于這幾年富陽機動車增長幅度比較大,停車難問題已經提上了管理部門的議事日程。目前富陽城區納入管理的停車泊位總共有1470個,分布在城區的23條主干道上,加上59個停車場的2992個停車位,基本上能夠解決車輛的停放問題。至于停車泊位是否已經飽和的問題,這要根據機動車實際增長的情況來確定,原則上我們要盡可能地控制道路停車泊位的規劃,道路上盡量少停車,畢竟車子停在馬路上,要占據一定的路面,影響車輛的通行,加上城區道路的改建擴建不斷增加,我們會根據實際需要,會同建設行政部門對停車泊位進行統籌規劃。
主持人:有一個網友說,希望交警在處理違法停車的時候能夠手下留情,對臨時停車的情況應該區別對待。
趙云興:桂花路停車,我們出臺過不少措施。比如春節期間,企事業單位要到銀行取錢的業務比較多,如果只是停一下,取款后馬上走,我們都允許的。我們要求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確確實實是臨時停車的,還是以教育為主;已經被拍照的,如果駕駛員到場了,則從輕處罰,不在現場的,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處以罰款150元。停車的規定需要大家遵守,如果都顧著自己的方便,那么只會帶來更多的不方便。
電動自行車騎行要悠著點
主持人:現在涉及電動自行車的車禍一直比較多,而電動自行車又是很多老百姓的主要交通工具。有網友認為,5月1日推出的杭版交法給電動自行車上了緊箍咒,比如規定電動自行車都要駕駛證,其實很多人都是買了車就直接騎行了。
趙云興:首先糾正一下,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辦駕駛證,但應該辦好行駛證。因為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人力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該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并懸掛車輛號牌,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應當攜帶行駛證并保持車輛號牌端正、清晰、完整。車輛號牌或者行駛證遺失、損壞的,要及時到公安機關補辦。如果沒有依法登記被查獲,將被處以50元的罰款。
主持人:還有一個電動自行車的問題,現在的電動車買來以后,可以開到五六十碼,請問開這樣的電動車,是不是違法的?
趙云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條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現在部分生產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把電動自行車的時速都拉高了,這是違反質檢標準的。按照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駕駛超過規定時速的電動自行車將被處以50元的罰款。電動車雖然可以開的很快,但是我勸大家還是慢一點好,因為電動自行車制動性能差,太快容易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