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要貼反光標識 11月起不合規定的車輛將受罰
2008-9-4 9:4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天,記者從義烏交警部門獲悉,為減少貨車和掛車的追尾事故,日前,國家有關部門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修訂,明確規定所有貨車(含三輪汽車、低速貨車以及載貨類汽車底盤改裝的專用作業車)和掛車需在車輛后部、側面設置車身反光標識,義烏將于近日分步實施這一規定。
據悉,目前僅有危化物品運輸車輛強制要求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其他車輛自行設置的極少。鑒于貨車、掛車夜間追尾事故較多,尤其是長途車輛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相關部門決定擴大粘貼范圍。按照規定,從9月10日起,所有在義烏辦理注冊登記的貨車、掛車都要事先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公安機關車管部門在新車登記時,將嚴格對照標準進行查驗。如未按規定粘貼、安裝或者粘貼、安裝的式樣、尺寸、質量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辦理登記和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從10月20日起,其余在用的貨車和掛車也應按要求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方能參加車輛年檢。
按規定,粘貼的車身反光標識必須是獲得國家“3C”認證的產品,粘貼的位置需為無遮擋、易見且無灰塵、無水漬、無油漬、無銹跡、無漆層起翹的車身表面上。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得影響本標準規定的車輛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性能。如車身表面無法直接粘貼車身反光標識,應先將車身反光標識粘貼在具有一定剛度、強度、抗老化的條形襯板上,再將條形襯板牢固地粘貼或鉚接到車身上。
從下月起,義烏交警部門將加強對上路行駛的貨車和掛車的檢查,對未按規定粘貼、安裝或反光標識被遮擋等不符合規定的,將督促機動車所有人和機動車駕駛人盡快按規定粘貼、安裝。從11月1日起,義烏交警部門將開展集中檢查,加大對未按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貨車和掛車的查處力度,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將依法予以處罰。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貨車、掛車駕駛人,為了行車安全,請盡快主動設置車身反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