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公路站完善四項機制推進“陽光執法”
2009-4-7 16:5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灌南公路站不斷加強案件審查力度,規范執法行為,合理對待相對人,采取四項舉措;一是完善案件審核機制。該站形成了中隊內勤初審、中隊長審查、法制科審核、分管領導審批、重大案件集體會審的五級案件審核機制,確保每一個行政處(罰)理案件都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二是完善執法規范機制。把公路法規、管理職責、執法范圍和依據、執法程序、管理相對人的權利等30多項內容都進行公示,并建立《灌南公路管理站重大或復雜裁量事項集體會辦制度》、《灌南縣公路站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公開制度》等一系列的行政執法制度,從辦案審批、處罰權限、處罰對象種類等多個層面,限定自由裁量權限,降低處罰彈性。三是完善“自律承諾”
機制。制定《灌南公路站行政執法公開承諾制度》,承諾嚴格遵守交通廳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十條禁令”等,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并自覺接受群眾、社會和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四是完善案件回訪機制。通過上門了解、電話調查、組織會談、填寫調查表等方式,在行政處罰案件結案歸檔后向當事人(單位)進行回訪,征求當事人對處罰程序、處罰結果和執法人員工作態度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