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公路“三亂”
2009-5-16 11:4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關于防治公路“三亂”進一步加強行風建設的通知》(內公交明傳〔2009〕63號)文件下發后,鄂爾多斯交警支隊領導班子高度重視,積極研究制定措施,加強隊伍管理,規范民警執勤執法行為,嚴防發生公路“三亂”行為, 進一步推進全市交警系統行風建設。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要求各部門、各大隊結合具體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總隊《關于防治公路“三亂”進一步加強行風建設的通知》精神,將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位民警,使全體民警充分認清形勢,不折不扣地執行。同時,要求各大隊進一步加強對一線民警的教育培訓,增強學法、懂法、守法自覺性,提高民警執勤、執法素質;進一步明確民警執法權限,把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相結合,既要堅決治理隨意攔車、隨意檢查、隨意處罰以及以罰代收、以收代糾、罰款放行等問題,又要堅決禁止出現因此放松交通管理,失管失控現象發生。
二、加強管理,規范執勤執法。要求各大隊領導要以身作則,嚴格執行總隊、支隊執勤執法有關規定,不得下達罰款任務,不準以罰款多少來考核民警工作實績;要加強管理,管好民警隊伍。
協勤不準單獨執法,外出執勤必須在正式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工作。凡發生亂收費、亂罰款和執法不規范的部門,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而且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廣開渠道,加強監督。一是要求各大隊、車管所和考驗大隊要按照《交警總隊關于在互聯網上建立公安交通管理網站和在車輛管理所使用群眾滿意度評價系統的通知》(內公交名傳[2009]33號)要求,在車輛管理所、包括旗縣車輛管理所和考驗場接觸群眾的業務崗位,安裝使用群眾滿意度評價系統,建立對民警的群眾滿意度評價、考核辦法,以此來考核民警的服務狀況,主動接受群眾對車管工作和民警服務的監督,為行風評議部門對交警執法、服務的評議提供真實、可靠的基本情況。二是要求各大隊在5月25日前,完成至少聘用30名行風監督員聘用工作。發放聘書和工作卡,建立聯系制度,拓寬溝通渠道,定期召開會議、互通情況,贏得行風監督員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三是要求各大隊要建立每季度向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糾風部門、新聞媒體報告、報送本部門執法規范化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制度,加強協調配合。
四、加強值日警官和法制員隊伍建設。要求車管所和各大隊要充實值日警官和法制員隊伍力量,完善制度;值日警官要切實擔負起接待群眾咨詢及求助,為群眾解難答疑,及時客觀、公正地受理群眾投訴,對因群眾的誤解帶來的投訴作解釋、宣傳和教育工作,對因民警執法偏差造成的投訴依法糾正,從而建立起與群眾溝通的橋梁;并要強壯專、兼職法制員隊伍,對案件的審核把關、對民警開展法制教育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五、明確責任,強化督察。要求各大隊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亂”責任制,將轄區管轄范圍內的國、省道防止公路“三亂”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中隊和大、中隊領導身上;同時,要求支隊、大隊領導進一步加強對治理公路“三亂”的監督檢查力度,不定期,不定點對民警上路執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嚴厲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不按程序執法問題,形成治理公路“三亂”的高壓態勢,遏制公路“三亂”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