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官員:擬建政府采購資產管理機制
2009-5-22 18:3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國的政府采購規模正在迅速攀升。2008年,中國政府采購規模為5900億元,比2002年的1009.6億元增長了近6倍。而兩年之內的四萬億投資刺激計劃,絕大部分政府興建的公益性項目,都與政府采購密切相關。
日前,在國際關系學院召開的“應對全球金融與經濟危機,政府采購與公共市場機制改革論壇”上,水利部預算執行中心主任牛志奇指出,采購預算編制不準確,造成“拍腦袋”決策、財政精細化管理薄弱,采購預算與資產管理不銜接造成行政成本不斷擴大,這兩類現象值得高度關注。
牛志奇提出,可以考慮先從目前政府采購目錄內產品或項目做試點,逐步擴大范圍,建立起合理的政府采購定價體系,以資產配置定額為前提的一套定員定額體系,建立與政府采購相銜接的資產管理機制。
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張治峰處長在當日論壇上提出,可以參照德國應對經濟危機的臨時措施法,在一定時間內可以授權縮短有關招標程序所需要的時間,而中國沒有相應的機制規定。
四萬億落地與《招投標法》之困
張治峰處長正和他的同事們在落實中國政府分批次迅速下撥的四萬億刺激計劃的政府投資資金。
而在招標過程中,張治峰發現,如果嚴格按照《招投標法》所規定的一套程序尤其是有關期限的規定的話,包括去年12月底的投資在內,很多建設項目不可能那么迅速地形成實物工作量。
《招投標法》對于時限最主要的要求,就是從出售招標文件之日起到最后開標截至日,只要求20天。
但是,國務院有關部門又做了很多其它規定,比如中標通知書在發出之前要備案,備案的時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來審查,有一個時間段,然后中標的結果還有公示時間段,如此等等,最長法定時間要求,也就是最低限度可達70多天。
在這一問題上,德國在近期出臺經濟刺激法案的時候出臺了臨時措施法,在一定時間內可以授權縮短有關招標程序所需要的時間,而中國沒有相應的機制規定。
“應對危機下,政府采購該如何兼顧效率與公平?如何權衡利弊得失?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張治峰說。
在張治峰看來,大力推進電子采購,是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減少上述摩擦的有效途徑之一。而其中非常值得關注的,是電子采購系統之間統一政策、標準,如何銜接問題。
盡管近年來中國電子采購發展迅速,但總體來看,還沒有統一政策,統一標準,更缺乏統一的法規,各地各單位仍處于試點階段。而由此導致的問題是,統一市場的情況下,可能會形成各個電子采購系統之間相互不銜接,客觀上造成市場的分割。“將來我們再來統一標準的時候,走回頭路的成本,重復建設的成本也很高。”張治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