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
2010-12-1 6:4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1月25日,《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經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條例》將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頒布的《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新通過的《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共七章七十七條,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稐l例》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扶持農村道路運輸業方面的職責,規定經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同意,農村客運可以實行區域運營、循環運營、專線運營、公交化運營等方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發展農村道路運輸,采取措施促進城鄉客運一體化。
二是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保障群眾基本出行!稐l例》明確了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導地位,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根據運營成本等因素確定城市公共交通票價,票價低于正常運營成本的,應當給予補貼;要鼓勵發展大運量的快速公共交通系統;
對新建、改建、擴建居民小區等工程項目,應當將城市公共交通設施作為配套建設內容,合理規劃,科學設置,實行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充分引入市場化機制,改進道路運輸準入管理!稐l例》規定,同一客運班線有三個以上申請人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采取招標投標方式實施客運班線經營許可,不得以有償使用或者競價的方式確定經營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采取以招標投標方式確定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線路運營權;新增出租汽車運力,應當召開聽證會,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依法進行。
四是突出道路運輸安全,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稐l例》單設“道路運輸安全”專章,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行業管理部門、經營者等各方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責任,應當加強對道路運輸市場準入條件的審查,依法對道路運輸站(場)安全生產、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進行監督管理。
《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的出臺,是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繼2008年《山東省農村公路條例》和2009年《山東省港口條例》之后實施的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規,對保障道路運輸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時也必將對推進交通運輸“四化管理”,推動全省交通運輸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