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車輛須憑證進出 世博道路交通管控區
2010-4-15 14:4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天上午,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世博會道路交通管控區明確劃定,具體范圍包括:浦西自魯班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國貨路(外馬路)―黃浦江邊所圍合的浦西區域;浦東自南碼頭路―浦東南路―耀華路―黃浦江邊所圍合的浦東區域(含上述道路)。
所謂世博會道路交通管控區就是指在世博園圍欄區外圍,再劃出一定范圍區域,實施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僅允許部分特定機動車輛進出、禁止其他車輛駛入。目前《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已發放約15000張。
車輛進出憑證按“一車一證一號”發放
據了解,進入交通管控區的車輛,主要有執行公務的特種車輛,世博專屬出租車隊出租車,公交運營線路車輛,環衛車,殯葬車,懸掛“使”、“領”字號牌車輛,菜籃子工程專用車,持有世博局核發的車輛通行證件車輛,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車輛。目前,上海警方已經發放《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約15000張。
據悉,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按照“一車一證一號”的原則免費發放,有效期限自明天至世博會結束。該憑證僅作為車輛進出管控區域道路、到達管控區內單位和居民小區時使用,禁止進入世博園區和世博園周邊專用停車場、使用時應將該憑證放置在機動車駕駛室前擋風玻璃右下角,摩托車駕駛人應隨身攜帶,在進入管控區邊界時應主動出示。
管控區內7時至24時禁行非機動車
世博會道路交通管控區的管理措施為:首先,自2010年4月15日至世博會結束,每日7時至24時,除特定車輛外,禁止機動車駛入管控區及內環高架西藏南路下匝道、盧浦大橋耀華支路下匝道、南浦大橋中山南一路下匝道,允許機動車從盧浦大橋耀華路下匝道駛入耀華路,并在西營路口右轉駛離管控區。每日21時至次日7時,允許非世博專屬車隊出租車輛駛入管控區。
第二,自2010年4月15日至世博會結束,每日7時至24時,除管控區內居民和單位人員的非機動車輛外,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管控區范圍內不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禁止非機動車道路停放。對違反規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將一例予以處罰。
第三,打浦路隧道浦東出入口由于在管控區范圍內,允許機動車輛通過長清路進出隧道并直行穿越管控區;西藏南路隧道24小時為世博園內部專用。龍耀路隧道浦東往浦西方向允許機動車沿濟陽路在管控區邊界耀華路口向南掉頭沿濟陽路進隧道。
車輛登記憑證申領和發放均有規定
記者了解到,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發放范圍包括管控區內居民小區和單位機動車輛(含各類汽車和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即居民(租客)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所使用的私家車、公務用車、租賃車等;必須利用管控區內道路作為出行唯一通道的居民小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上述性質車輛;管控區外居民、單位與管控區內居民、單位在生活、工作上有較密切聯系,確因正常生產、生活,必須經常進出管控區的固定車輛。
符合申領要求的單位、個人攜相關材料,到管轄地公安機關派出所,填寫“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申請表”,申領車輛登記憑證。
其中管控區內的居民可持機動車行駛證、身份證、居住證、戶籍證明、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戶籍在管控區內、或者在管控區內居住的有效證明,到管控區內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領《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管控區內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可持單位證明、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由單位統一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領《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管控區外居民、單位的申領,應由當事人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委托管控區內密切聯系居民或單位,并按上述要求到管控區內密切聯系居民或單位管轄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
記者還了解到,管控區外居民、單位與管控區內居民、單位在生活、工作上有較密切聯系,需要經常進出管控區的,可以選擇部分相對固定的車輛,由管控區內居民、單位按上述要求申請辦理《管控區車輛登記憑證》,公安機關視情予以核發。
在實施管控區具體管理中,警方對部分臨時的、應急和突發的情況,如管控區內居民有婚喪嫁娶,搬場搬家、運送大件等,或由管控區外進入管控區內就醫、接送老人、水電煤搶修、送水、送奶、快遞、保險現場評損等必須進入管控區,又無法使用其他方式替代的,可由值勤民警視情予以放行,一般不需要辦理登記憑證。
警方稱,管控區周邊道路交通壓力較大,相關高架道路和大橋、隧道的匝道受到影響,建議過境車輛能夠在外圍盡可能利用快速路或主干路提早分流,浦西主要通過徐家匯路-陸家浜路和斜土路;浦東主要通過中環線-楊高路和成山路分流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