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路貨運超載嚴重 源頭治超應管罰并舉
2011-11-22 13:3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年來,超載超限車輛違法上路現象呈泛濫態勢,出現“不超載就不能盈利、要盈利就必須超載”的怪圈。記者采訪發現,隨著各地對高速公路及國、省道運輸超載超限整治力度的加大,一些“問題”車輛瞄準農村道路巡管力度薄弱,開始“另辟蹊徑”,農村公路成為貨運超載“重災區”。
超載成農村公路“第一殺手”
目前,隨著還貸性二級公路收費站的撤銷,大量超載超限車輛繞行農村公路,一些猖獗的“職業黃牛”為此成立了五花八門的“路政信息公司”,帶領車輛逃避監管。在江蘇、四川、寧夏等地的一些農村公路上,超寬、超高、超載車輛隨處可見。這些“龐然大物”在路況不佳的農村公路上搖搖晃晃地行駛,穿行于人流密集的鄉鎮、集市間,令人揪心。
記者在江蘇省如皋市的如港公路磨頭收費站站口看到,一輛電動三輪車帶著兩輛大型拖掛車繞過收費站從附近的鄉道通過。電動三輪車輕松地穿過了設在路中央的水泥礅,大卡車則試了好幾次才勉強通過,場面十分驚險。
“超載車從高速公路、國道‘轉戰’鄉村道路,承受‘轉嫁’之苦的農村路橋傷痕累累。”據江蘇省常熟市交通局局長季建炯介紹,車輛核載重量的增加對道路的損害呈幾何倍數增長,貨車超載10%對道路的損壞會增加40%,一輛超載2倍的車輛行駛一次,對公路的損害相當于不超載車輛行駛16次。超載還會使水泥路面使用年限縮短約40%,使瀝青路面使用年限縮短20%—30%左右。
大型超載超限車輛行駛在通行能力較差的農村公路上,還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記者在一些鄉鎮看到,超載車輛上貨物的長度、寬度及高度通常超過核定標準,導致車輛中心偏離中線,發生飄移,降低了行車穩定性。尤其是在轉彎時,車輛嚴重不穩,并常與其他車輛發生刮擦。蘇州市多位一線交巡警表示,隨著省際交界二級公路收費站的撤銷,農村公路貨運超載車輛通行頻繁,交通事故明顯增多。
農村“治超”為何收效甚微?
對于日益嚴重的農村公路貨運超載問題,有關部門先后開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但效果并不明顯。
一是經濟利益驅使超載違法愈演愈烈。近年來,個體運輸車輛猛增,運輸市場競爭激烈,運價低迷,加之公路收費站點較多,導致部分車輛不超載就會虧損,運輸戶普遍奉行“不超載不掙錢、多超載多掙錢”,無限制加大超載比例,最終形成惡性循環。江蘇省灌云縣公路部門近期對重載車輛繞行農村公路進行集中整治。從檢查情況看,所運貨物多為鋼錠、水泥等建材,近60%的車輛車貨總重高達120噸以上,其中1輛車車貨總重高達198.6噸,超限率達261.1%。據一些車主稱,一輛運4個鋼卷板的車輛,凈利潤一般在萬元以上。
二是政策法律不完善是貨車超載超限的現實原因。由于超限運輸整治范圍僅限于國省道一類的干線公路,與之相連的眾多縣鄉村級公路則不是重點,不少超限超載車輛為躲避監測站的卸載和罰款,寧可繞行農村公路。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夏家榮認為,國家及地方政府在治理超載超限運輸、保護路產路權方面,制定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但由于規定本身重通行、輕治理,缺少職責權限、工作程序等具體要求,加之農村公路分布廣、管理弱,使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難以有效落實,農村道路超載現象難以依法根治。
三是管理力量薄弱讓農村“治超”有心無力。一些基層交警認為,雖然各地普遍加大了對超載的打擊力度,但真正具有管理權的僅有公安和交通兩個部門,車輛源頭監管力量薄弱,沒有形成共識與合力,很難全面查處超載貨車,而執法環境也時常受到暴力干擾,治超常規秩序混亂,超載問題不斷反彈。
源頭治超重在管罰并舉
為避免農村公路超載超限運輸問題,創造安全、有序的農村道路交通環境,業內人士建議,應從源頭治超,“管”“罰”并重。
夏家榮建議,抓好機動車生產的目錄制定和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中規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嚴禁不合格產品進入目錄。“進入目錄的汽車產品如屬‘大噸小標’的,限期恢復標準噸位;對非法拼裝改裝車輛的工廠、企業堅決關閉和取締。”同時,公安部門的車輛年檢不能形同虛設,對在年檢中發現私自改裝問題的,要嚴格糾正,從源頭上減少超載超限事件的發生。
一些基層干部認為,除地方政府在農村公路出入口設置限載、限寬、限高警示墩外,還要逐步建立由政府牽頭、交警、交通和沿線各鄉鎮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共管網絡,加大對超限載車輛的打擊力度。江蘇省的實踐表明,對路面造成損壞的主要是2軸4輪以上的貨車,可把2軸4輪以上貨車作為重點治理對象。
季建炯表示,我國治超可參考借鑒日本經驗。日本實行“一超三罰”制度,即一輛貨車超載超限,要對貨主、運輸企業和司機三方進行處罰,避免因只處罰司機而難以真正解決車輛超載超限運輸的現象。同時,應加強對大型運輸企業的監管,對超限載車輛屢屢繞行農村公路取消其營業資格,對超限載駕駛員實行記分制度。針對農村道路超載車輛多選擇夜間運行的特點,要將有限警力推向一線路面,實行路面24小時管控,做到白天見警察,夜間見警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