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駛超限超載車明年起可直接查扣
2011-12-5 14:1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4日從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舉辦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上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將開始施行。該項法規對于超限超載車輛規定了更為具體的行政強制措施,對于違規行駛的超限超載車輛,公路執法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同時,對于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的車輛,可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了解到,201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明確規定,執法人員查到超載超限車輛時,將可以直接扣押財物。這一規定使公路執法人員在治超時可以直接查扣車輛!斑@在以前是沒有的。”省公路局路政科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前查獲超載車時,為了不影響交通,只能將車輛引導到車隊,而后再進行相應的處罰。
近年來,由于超載車輛增多,給我省公路帶來了嚴重損害。據統計,近3年超限超載車輛對我省公路和橋梁造成的損失估算為3億多元,平均每年損失1億多元。
據這位工作人員反映,近期發現一些司機在申請運輸方式時,不再填寫汽車運輸,而是改用專用管道,或者火車運輸。這樣一來就減輕了對公路的損害。
在宣傳活動中,路政人員除了向過往市民介紹將要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外,再次向市民宣傳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打場曬糧、種植作物、放養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業、焚燒物品、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是禁止的。同時禁止利用公路橋梁進行牽拉、吊裝等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施工作業。禁止利用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設施以及鋪設高壓電線和輸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