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八成商品高于市場均價引熱議
2013-3-3 10:5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2013年《法治藍皮書》,其中首次推出《中國政府采購制度實施狀況》報告。報告指出,政府采購價格虛高問題十分突出,資金浪費嚴重,背離制度設計初衷。《法治藍皮書》通過對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協議供貨商品成交記錄的統計發現,有高達8成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有的政府采購商品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3倍以上。
《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價格應低于市場平均價格,我們的政府做到了嗎?顯然沒有。政府采購為何“只買貴不買對”?政府采購違規緣何屢禁不止?如何才能有效規范政府采購亂象?針對該話題,媒體展開了熱議!吨袊伯a黨新聞網》:商業賄賂推高政府采購商品價格
其實,當初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規范政府公共采購行為、從源頭治理腐敗工作、增強宏觀調控功能以及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目標而作出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支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盡管這些年來,各地在推進公共財政支出改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受多種原因的影響,我國政府采購與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購工作中,由于沒有嚴格依法依規操作,導致政府采購中商業賄賂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少數不法供應商為了獲得政府采購合同,鋌而走險,以參觀考察等冠冕堂皇的理由,為參觀考察者提供錢、權、色一條龍服務。毫無疑問,通過這種方式來拉攏腐蝕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評審專家,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損害了公共利益,腐蝕了我們的干部隊伍。這也是當前政府采購為何難買到價廉物美商品的根本原因!度嗣窬W》:采購腐敗源于財政分配的“政府本位”
相傳,晚清光緒帝喜吃雞蛋,“日必食雞子4枚”,當時雞蛋的市場價不過一文錢3、4個,內務府卻按一枚30~40兩白銀給皇帝報賬。讀史至此,最大的感嘆是:和前清太監們瞞著皇上在雞蛋上作假不同,今天形形色色的高價政府采購,更多是在公眾和法律眼皮子底下干的,是“陽光下的腐敗”。
如果說法律是構建權力之籠的欄桿,請不要忘了,籠子這個東西,除了欄桿,另一個要素是空間一定要足夠小。關老虎的籠子,如果大得沒有邊際,那么它關的可能就不是老虎,而是游客了。同樣的道理,政府和國民在財政再分配中比重的不合理,恰似一個過大的籠子,讓法律的欄桿在政府花錢時完全失去了約束的意義。
回過頭來想想,清朝管太監的法令不能說不嚴厲,之所以會出“天價雞蛋”的奇聞,是因為封建社會是以“上用足”為本位的,皇帝不差錢,身邊的太監才有腐敗的空間。同理,政府采購中出現的“陽光下的腐敗”,是我國長期在財政分配上的“政府本位”造成的。政府總是有錢花,各級官員當然隨便花。只有讓公權力過上“窮日子”,把權力的籠子限定在剛好夠它生存的大小上,到那時,恐怕用不著太多規章的約束,各級政府部門自然會學會精打細算!冬F代物流報》:規范政府采購還得從法治入手
我國政府采購之所以“只買貴不買對”,腐敗亂象叢生,關鍵還在于法制建設的乏力。
一方面是法律法規的不健全。雖然已有《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進行規范,但是具體的法律條文仍不完善,《政府采購法》的相關細則至今還沒有出臺。另外,《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不統一、相互“磕絆”,也一直困擾著兩部法律的具體實施,從而使采購違規行為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便是執法不嚴,監管不力。目前政府采購無論是內部監督機制,還是外部專業部門監督機制都存在漏洞;跈嗬募屑皩φ少彽某绦蚝凸ぷ魅藛T缺乏系統的監督檢查,造成了新的權利“尋租”。由于相關部門執法不嚴,規范形同虛設,最終導致政府采購腐敗有恃無恐。
鑒于上述因素,要想有效根治政府采購腐敗頑癥,還需要更多從法治建設上做文章,加快《政府采購法》相關細則的出臺,統一《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適用問題,使政府采購規范做到有法可依。與此同時,司法管理部門嚴格執法、強化監管,使政府采購腐敗行為無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