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大憲章乃英國憲政之母,而英國憲政乃世界憲政之母。英國封建
政治經歷的并不是一條單一的從確立到發(fā)展再到成熟然后衰竭、終結的演
進路線,而是一條在確立中變異、在發(fā)展中衰退、在成熟的同時走向死亡
的道路。王權與貴族權、王權與基督教神權之間既依賴又排斥、既對抗又
妥協(xié)的關系支撐起了英國的“有限王權”封建制;它與西歐及東方的“絕
對王權”之間的“權力差”就構成了自由與權利、憲政與法治成長、壯大
的出發(fā)點。正是在集權與封建、 自由與專制、法治與人治的抗衡與妥協(xié)
中,才孕育出了一種以自由為動力、 以分權為基礎、 以民主為形式、以法
治為保障的新型政治形態(tài)。大憲章的發(fā)展歷程昭示了締造現(xiàn)代社會制度的
三個基本原則:一是以自由保障自由的原則。 自由是人類向上提升的最終
動力源泉, 自由締造民主、平等、分權、憲政與法治而不是相反。二是以
分權保障自由的原則。分權是自由與權利發(fā)展的要求,在分權未確立的地
方便沒有自由與權利,也就不可能有民主與憲政, 因為在一個高度集權的
專制社會中不可能形成真正合意基礎上的政治性、公法性契約。三是以法
治保障自由原則。 自由民主不是指“讓多數(shù)人統(tǒng)治少數(shù)人”,更不是指
“讓民眾直接當家作主”,而是指“每一個人能夠自己統(tǒng)治自己”;憲政不
是指“有憲法的政治”,而是指“法律下的政治”。
本研究旨在突破傳統(tǒng)學術研究中制度與思想、史實與學理、知識與生
活二元分割的局限,從制度考古學和知識社會學相交融的視角入手,分析
英國民族精神構造和社會結構的獨特性,探索諾曼征服后英國的政府與社
會、習俗與法律互促共進的關系以及自由大憲章訂立、確認、發(fā)展和在近
代的復興過程,最終揭示出自由大憲章的憲政價值和自由得以制度保障的
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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