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今年起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有法可依
2012-1-3 16:3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記者從省交通廳了解到,《青海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已經11月3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今后青海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將有法可依。
該《辦法》共五章39條。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關于治超工作的方針政策,著眼青海治超工作實際,強調了政府的責任和綜合治理,強化了部門協作。明確規定了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工作將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下,按政府主抓、部門聯動、源頭管控和通行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為確保治超工作的有效實施,《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治超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執行聯席會議和行政執法聯動制度,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辦法》全面具體地規范了超限超載貨運車輛的源頭管理、通行管理,明確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治超工作中的職責,從貨運車輛銷售、有關證件登記、發放、重點貨運單位到超限超載檢測站設立、相關人員依法執法、為符合規定的貨運車輛提供方便快捷綠色通道到各部門、單位應負的法律責任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將進一步促進治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